经各承办单位的精心组织与努力,和全院广大同学的热情支持与积极参与,2012年“爱我中华”民族团结活动月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实现了“爱国性、思想性、学术性和民族性”的活动导向,激发了全院乃至全校少数民族学生热爱祖国、情系母校、团结互助、自强成才的美好情愫。根据民族团结活动月有关规定,现启动表彰奖励工作。
表彰按照本人申请,承办单位初审,策划执行组复审,学院审批,公示的程序进行,最终将评选出一批为民族团结活动月做出贡献的先进分子。表彰活动涉及面广,人数众多,请各承办单位严格把关,认真按程序办事,既不要把做过贡献的同学遗漏,也不要随意实施奖励,影响表彰活动的严肃性。通过表彰,进一步扶植正气,明确导向,推动学院工作再上台阶。
表彰活动从6月1日开始至6月8日全部结束。为不影响同学们积极准备结业考试,表彰活动不召开专门会议颁奖。请广大同学周知。特此通知。
申请奖项名称:先进工作者、最佳表演奖、最佳节目奖、优秀主持人、优秀主讲人、优秀学生记者、优秀参展奖、演讲比赛各等级奖、参与奖。(表格在学院主页下载中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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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