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西北民族地区师资情况
——基于年鉴数据的量化分析
田梦 冯建新
(797966金沙娱场城 797966金沙娱场城,西安 710062)
摘 要 师资建设是西北民族地区教育水平发展的关键性因素。西北民族地区多元的文化背景、有限的教育资源和复杂的地理环境,使该地区的师资队伍建设面临更多、更复杂的问题,同时,也需要我们更多的关注。通过西北民族地区专任教师数量、质量、结构现状分析,进行横向、纵向对比,梳理当前该地区师资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西北民族地区师资队伍建设必须以政府为主导,创新师资配置机制,提高教师专业能力水平三方面建议。
关键词 西北民族地区;师资建设;专任教师
Northwest Minority Regions of Teachers——Based on the Quantitative Analysis of Yearbook Data
Tian Meng;Feng Jianxin
(School of Education,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 Xi’an 710062 China)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teachers is the key factor to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of the northwest minority regions.Multicultural background,the limited education and complicated geographical environment make the construction of teachers team in the region faces more and more complex problems that we need to attach importance to.
On the basis of the northwest ethnic regions’ number, quality and current structure of the full-time teachers, combing the current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eachers team in this region through horizontal and vertical analysis. This paper attempts to put forward ideas to help construct teachers team from aspects of attaching great importance the role of government, creating innovative resource allocation mechanism for teachers, improving teachers’ professional ability.
Key words northwest minority regions; teachers construction; full-time teachers
西北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人口比重高达16%,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40%左右,是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地区,是我国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地区[1]。自改革开放以来,针对我国民族教育存在的问题,国家推行了一系列促进师资队伍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其中包括加强民族师范教育,将边疆的边境地区民办教师全部转为公办,建立“西北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等[2]。由此可见,我国西北民族地区的师资队伍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基于西北地区复杂的地理环境、多元的文化环境和有限的教育资源,该地区师资队伍建设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从横向上比较2013年西北五省(区)与华北、华东五省(区)专任教师数量差异,从纵向上比较2005年和2013年西北五省(区)专任教师数量、质量、结构差异。在此基础上,分析目前西北五省(区)专任教师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
一、西北民族地区专任教师现状分析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规定:“专任教师指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3]。本文对西北民族地区专任教师数量、质量、结构现状分析主要从普通小学、普通中学、普通高校三个层次展开。
(一)西北民族地区专任教师数量现状
由表1可知,近年来,我国西北民族地区专任教师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所占全国专任教师数量的百分比也有所增加。2005年西北民族地区共有普通小学、普通中学、普通高校专任教师99.34万人,占全国1132.96万专任教师总数的8.77%。2013年西北民族地区各级专任教师增加到109.12万人,占全国1129.79万专任教师的9.66%。“生师比”为学校的学生人数与教师人数之比。这里的“师”指专任教师,即有教学任务的教师[4]。在生师比方面,西北民族地区各级学校生师比与全国发展趋势一致,普通中小学呈下降趋势,普通高校呈上升趋势。与2005年相比,2013年西北民族地区普通中小学生师比下降幅度较为明显,分别由2005年的19.05、15.82下降到14.09、11.55。但是,普通高校生师比有所上升,由2005年的14.96上升到16.59。其主要原因可能为近年来高校扩招政策的实施。以上对西北民族地区各级专任教师数量现状的说明近几年西北民族地区专任教师规模有所扩大。
表1 2005和2013年西北民族地区各级专任教师总数(万人)与生师比
|
普通小学 |
普通初中 |
普通高中 |
普通高校 |
|
2005 |
2013 |
2005 |
2013 |
2005 |
2013 |
2005 |
2013 |
西北民族地区专任教师数 |
51.35 |
50.50 |
29.04 |
31.59 |
11.20 |
15.25 |
7.75 |
11.78 |
西北民族地区生师比 |
19.05 |
14.09 |
15.82 |
11.55 |
18.63 |
15.00 |
14.96 |
16.59 |
全国生师比 |
19.43 |
16.76 |
17.80 |
12.76 |
18.54 |
14.95 |
16.85 |
17.53 |
|
|
|
|
|
|
|
|
|
|
资料来源:国教育统计年鉴2005.
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13.
另外,与我国东部发达地区的师资对比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出西北民族地区专任教师数量现状。由表2可知,西北民族地区各级专任教师数占全国总体比重小于华北、华东五省(区)。其中,普通高校专任教师所占比重明显低于华北、华东五省(区)。例如,广东省、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任教师占全国比重分别为6.27%和7.28%,是青海省普通高校专任教师占全国比重0.27%的6—7倍。除此之外,随着学校层级的提高,西北民族地区专任教师数量与华北、华东五省(区)的差距也不断扩大。其中,青海、宁夏地区各级专任教师数量均低于西北民族地区专任教师比重的平均水平,专任教师数量不足问题相对突出。通过西北五省(区)与华北、华东五省(区)各级专任教师数量比较可知,虽然近几年西北民族地区各级专任教师数量较往年有所增加,但是与我国东部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并且差距还在不断扩大。
表2 2013年华北、华东五省(区)与西北五省(区)各级专任教师占全国比重情况(%)
华北、华东五省(区) |
|
|
|
西北五省(区) |
|
北京 |
上海 |
浙江 |
江苏 |
广东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普通小学 |
0.87 |
0.74 |
2.96 |
4.20 |
6.81 |
|
2.72 |
2.33 |
0.40 |
0.58 |
2.00 |
普通中学 |
1.40 |
1.45 |
4.77 |
7.06 |
11.36 |
|
4.24 |
3.25 |
0.68 |
0.74 |
3.55 |
普通高校 |
4.57 |
2.75 |
3.81 |
7.28 |
6.27 |
|
4.40 |
1.66 |
0.27 |
0.48 |
1.40 |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13.
(二)西北民族地区专任教师质量现状
西北民族地区教师质量是体现师资力量的重要指标,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决定性因素。这里主要从专任教师学历和职称情况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相关规定[5]。2013年西北民族地区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普通高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99.81%、99.20%、94.69%、98.45%。全国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99.83%、99.28%、96.80%、98.51%。西北民族地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差异很小。由表3可知,与2005年相比,2013年西北民族地区普通中小学学历为专科、高中及以下的专任教师百分比有所下降,但是,学历为研究生、本科生的专任教师百分比涨幅明显,例如,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百分比分别由0.20%、1.46%上升到1.07%、4.40%。这些现象说明西北民族地区高层次学历专任教师数量增多。另外,2013年西北民族地区普通高等院校专任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12.10万人,占全国比重8.02%,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6.43万人,占全国比重的7.76%。虽然西北民族地区普通高等院校专任教师学历水平有所提升,但是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全国比例依然过小。因此,虽然西北民族地区各级专任教师总体学历水平大幅度提高,但是,普通高校专任教师学历水平还有待继续提高。
表3 2005和2013年西北民族地区普通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构成(%)
|
|
普通小学 |
普通初中 |
普通高中 |
2005 |
2013 |
2005 |
2013 |
2005 |
2013 |
研究生 |
0.04 |
0.23 |
0.20 |
1.07 |
1.46 |
4.40 |
本科 |
5.93 |
37.41 |
29.39 |
72.55 |
74.67 |
90.29 |
专科 |
49.99 |
49.40 |
64.53 |
25.58 |
23.44 |
5.20 |
高中 |
42.00 |
12.77 |
5.76 |
0.77 |
0.43 |
0.10 |
高中以下 |
2.04 |
0.19 |
0.12 |
0.03 |
|
|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05.
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13.
在专任教师职称方面,由表4可知,2013年西北民族地区各级专任教师未评定职称、初级职称人数与2005年相比总体下降,中、高级职称人数总体有所增长。其中涨幅比较明显的是普通小学专任教师中级职称比例由30.44%上升为38.89%,普通初中专任教师高级职称比例由4.87%上升为12.41%。2013年西北民族地区普通中小学专任教师初级、中级职称所占比例最高,普通高校专任教师中级、高级职称所占比例最高,分别为40.46%、38.86%。
表4 2005和2013年西北民族地区各级专任教师职称比例(%)
|
|
普通小学 |
普通初中 |
普通高中 |
普通高校 |
2005 |
2013 |
2005 |
2013 |
2005 |
2013 |
2005 |
2013 |
未评职称 |
10.24 |
9.60 |
15.28 |
7.67 |
12.62 |
9.17 |
6.14 |
6.18 |
初级职称 |
59.13 |
50.38 |
52.08 |
47.27 |
34.53 |
36.92 |
22.36 |
14.50 |
中级职称 |
30.44 |
38.89 |
27.78 |
32.65 |
36.34 |
31.06 |
34.29 |
40.46 |
高级职称 |
0.19 |
1.13 |
4.87 |
12.41 |
17.51 |
22.85 |
37.21 |
38.86 |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05.
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13.
由表4和表5可知,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2013年西北民族地区普通小学、普通初中专任教师未评定职称、初级职称、高级职称比例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接近,但是中级职称比例分别为38.89%、32.65%与全国平均水平的52.28%、43.17%差异较大。普通高中专任教师未评定职称、初级职称与全国平均水平较接近,但是中级、高级职称比例分别为31.06%、22.85%,与全国平均水平的36.14%、26.41%还存在一定距离。普通高校专任教师各级职称比例与全国平均水平接近,差异不明显。
表5 2013年全国各级专任教师职称比例(%)
|
普通小学 |
普通初中 |
普通高中 |
普通高校 |
未评职称 |
8.60 |
6.81 |
7.02 |
5.47 |
初级职称 |
37.06 |
34.02 |
30.44 |
13.72 |
中级职称 |
52.28 |
43.17 |
36.14 |
39.94 |
高级职称 |
2.06 |
16.00 |
26.41 |
40.88 |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13.
(三)西北民族地区专任教师结构现状
西北民族地区教师结构的合理性是师资配置的重要体现,对西北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重大战略意义。这里主要从专任教师性别比例、城乡分配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专任教师性别比例方面。由表6可知,2005年西北民族地区普通小学、普通中学、普通高校女性专任教师所占比例分别为54.04%、45.50%、42.22%,男女比例差异较小,且均与全国平均水平接近。说明西北民族地区各级专任教师性别比例分配合理。2013年西北民族地区普通小学、普通中学、普通高校女性专任教师所占比例分别为59.73%、51.55%、46.54%,且与全国平均水平接近。通过对比分析,西北民族地区各级女性专任教师近几年数量在不断增加。除小学阶段男女专任教师比例差距有所扩大外,其他各级专任教师男女比例相近。
表6 2005和2013年西北民族地区、全国各级女性专任教师数量比例(%)
|
普通小学 |
普通中学 |
普通高校 |
西北民族地区 |
2005 2013 |
2005 2013 |
2005 2013 |
54.04 59.73 |
45.50 51.55 |
42.22 46.54 |
全国 |
54.79 60.67 |
45.50 51.11 |
43.25 47.73 |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05.
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13.
专任教师城乡分配方面,各级专任教师主要分布在城市和县镇。由表7可知,2013年普通小学、普通高中阶段城市、县镇专任教师数量与2005年相比比例有所增长,农村专任教师数量比例则明显减少。例如,普通小学城市、县镇专任教师比例分别由2005年的13.03%、14.18%上升到19.44%和34.20%,农村任教师数量比例由2005年的72.79%下降到46.36。但是,普通初中却呈反向趋势,城市、县镇专任教师数量比例减少,农村专任教师数量反而增多。城市、县镇专任教师比例分别由2005年的41.96%、57.58%到22.82%和48.73%,农村任教师数量比例由2005年的0.46%上升到28.46%,出现城市、县镇专任教师向农村转移现象。
表7 2005和2013年西北民族地区各级专任教师城乡数量比例(%)
|
普通小学 |
普通初中 |
普通高中 |
2005 |
2013 |
2005 |
2013 |
2005 |
2013 |
城市 |
13.03 |
19.44 |
41.96 |
22.82 |
35.95 |
38.15 |
县镇 |
14.18 |
34.20 |
57.58 |
48.73 |
46.78 |
57.65 |
农村 |
72.79 |
46.36 |
0.46 |
28.46 |
17.27 |
4.20 |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05.
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13.
二、西北民族地区师资问题分析
通过对西北民族地区各级专任教师数量、质量、结构的总体分析,了解该地区师资队伍建设情况与往年相比已经有所改善。但是,从长远发展考虑,西北民族地区师资队伍建设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西北民族地区师资建设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处于落后水平
通过与2005年教师数量、质量的对比发现,西北民族地区师资规模、质量已取得明显成效。纵向比较看出,各级专任教师数量增加,学生与专任教师比例不断减少,教师学历水平提高,高学历人数增长明显,职称水平总体提高。除此之外,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合格率、职称比例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接近。但是,从横向角度比较,该地区的师资水平与东部发达地区、全国平均水平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各级专任教师数量占全国比重过小,高学历者数量与全国平均水平、东部发达地区差异明显。在高等教育方面,生师比反而较往年有所增加,与东部发达地区的比较中,高等院校与其的差距也最为明显。这一方面说明,西北民族地区高校扩招效果已显现,高学历学生数量增长幅度大,另一方面也说明,高校教师数量配置并没有与学生数量相匹配。
因此,西北民族地区师资配置虽有所改进,成就效果也比较突出,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学校在引进高质量师资的同时,应当使各级教师共同进步、协同发展。
(二)西北民族地区五省(区)内部发展不均衡
西北民族地区由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省(区)构成,但是其内部发展也同样存在差异,部分地区师资建设发展缓慢将影响西北民族地区的整体发展速度。在专任教师数量方面,依据《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13》相关数据,比较西北民族地区五省(区)生师比。以普通小学为例,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小学生师比分别为17.60、17.70,相对的陕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师比分别为13.96、13.30、13.48。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生师比高于其他三省(区),说明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一名普通小学专任教师要面对更多学生,承担更多的教学任务[6]。在专任教师质量方面,依据《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13》数据,比较各省(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专任教师总数情况。以普通初中为例,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分别为8.51万人、6., 23万人、1.15万人、1.66万人和5.71万人,占各自专任教师总数的77.01%、73.90%、73.72%、85.57%、66.32%[7]。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占比例最高,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比例高约20%。通过比较说明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初中专任教师学历相对较高,维吾尔自治区则相对较低。另外,对于某一省(区)来说,各级师资发展也不均衡。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例,普通中小学发展较快,但是高等教育则相对落后。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高等院校专任教师占全国百分比比江苏省、广东省低约7%,其专任教师数量、质量、结构与高校数量、分布发展不协调。
由此可见,西北民族地区五省(, 区)内部师资发展差异较大。在西北民族地区师资队伍建设过程中应当促进西北民族地区的整体、协调发展,实现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三)师资队伍结构存在潜在危机
通过对西北民族地区师资队伍结构现状的分析,认为其潜在危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普通小学阶段男女专任教师比例差距在不断扩大。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男性教师多倾向于选择中学、高校任教。这样的形势继续发展下去,可能会造成更加严重的男女比例失调的局面。其次,城镇专任教师比例远远大于农村地区,普通小学、普通高中两阶段的教师出现由农村向城镇转移现象。由表7可知,2013年较2005年,农村普通小学专任教师比例下降了26.43%,普通高中阶段城市与县镇比例和比农村多出91.6%。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农村能力较强、经验丰富的教师是城镇条件较好学校的“搜寻对象”,另一方面是新毕业的年轻教师多会选择城镇条件好、待遇好、机会更多的学校,最终导致农村地区教师数量减少、质量下降。基于以上两种现象,虽然还未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已经成为西北民族地区师资队伍结构失调的潜在危机,这种趋势继续发展下去,将造成更加困难的局面。
三、西北民族地区师资队伍建设对策
西北地区是我国少数民族分布比较集中的地区,该地区的师资现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出少数民族地区师资水平。西北民族地区师资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针对上述该地区师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加强西北民族地区师资队伍建设的对策。
(一)西北民族地区师资队伍建设必须以政府为主导
“加强民族地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民族地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必须以国家意志为优先,以政府为主导,以财政投入为主体”[8]。各级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采取相应对策。首先,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和社会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合法地位”[9]。各级政府应当重视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建立系统的保障体系,使教师本身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教师这一职业形成职业认同,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为后序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奠定基础。其次,各地区各级政府按照事权划分增加投入。部分西北民族地区经济落后,一些贫困县更是如此,因此有必要实施特殊的政策倾斜,设立西北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对西北民族地区师资队伍建设予以经费支持。
(二)创新西北民族地区师资配置机制
针对乡村教师流失率有增无减这一现状,应当创新、优化师资配置机制。教师流失率较高的多为贫困地区,这些地区往往面临教师队伍的稳定性问题。其中的主要原因是条件差、待遇低、当地的教师留不住,外地的教师不愿来[10]。对于这一问题,首先,采取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非西北民族贫困地区的优秀毕业生到乡村或贫困地区任教。特别是民族高等院校中的优秀大学生,应当成为国家的重点培养对象。这类学生一方面对本民族文化有一定了解,本身具有较强的文化适应能力。另一方面,本民族学生具有语言优势,对西北民族地区双语教师的培养,双语教育事业的发展有推动作用。其次,积极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相应提高乡村地区教师的基本工资,使乡村各级教师工资略高于城镇同级教师的工资水平。对在贫困地区任教的教师的时间长短,相应给予不同程度的福利补助。通过创新师资配置机制,使越来越多的教师愿意前往或留在西北较偏远、贫困的乡村地区任教。
(三)促进教师专业能力水平提高
西北民族地区专任教师数量规模、学历水平已经有了大幅提高,但是同时还应当保持教师质量的相应提高,即需要不断促进教师专业能力水平的提高。首先,重视继续教育。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更新继续教育观念,加大投入力度,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11]。西北民族地区师资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离不开继续教育,各级教师应当适时更新教育观念,学习先进教学方法和课堂管理方法。教师在继续教育中不断成长,在继续教育过程中提高专业水平。其次,增强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西北民族地区教师培训工作应当尊重各民族文化背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合作交流学习,使师资培训的过程成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最后,完善教师督导评估和检查制度。督导评估和检查是为了了解情况,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改进工作[12]。西北少数民族聚居区师资队伍呈多元文化结构,教师素质存在差异,发展不均衡,有必要完善督导评估和检查制度,提高师资质量。
中央、教育部门已经制定和正在制定的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有助于西北民族地区师资建设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道路。但是,西北民族地区师资队伍建设涉及到的问题是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的,并且是长期性和持续性的,其健康、和谐的发展仍然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
参考文献
[1] 杨军.西北少数民族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研究[D].西北师范大学,2005.
[2] 滕星.民族教育理论与政策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
[3]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J].教育部办公厅件,2004,(71):42-44.
[4] 陶青.班级规模与生师比的混用、辨析及其政策启示[J].上海教育科研,2008,(11):17-20.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J].北京教育,1994,(Z1):8-10,14.
[6] [7] 谢焕忠.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13[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4.
[8] 王嘉毅,赵明仁.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J].西北民族研究,2012,(1):29-39+77.
[9] 李连宁,孙霄兵.《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条文简释[J].中国民族教育,1994,(1):14-16.
[10] 杨军.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师资均衡配置的现状、问题与对策[J].中国教育学刊, 2007,(7):24-27+35.
[11]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N/OL].人民日报. 2010-3-1. http://epub.cnki.net/kns/detail/detail.aspx?FileName=RMRB201003010050&DbName=CCND2010.
[12] 王毅.关于民族地区师资培训管理与保障体系建设的研究[J].民族教育研究, 2006,(6):98-103.